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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以下載自 "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" 官方網站 >>>>>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mp.asp?mp=86

申請驗證【中華民國駕照換發卑詩省駕照】須知

張貼日期:2015/6/25

申請須知:

  1. 1.     本處領務轄區為加拿大西部的卑詩省( British Columbia)、亞伯達省(Alberta) 與沙士卡其灣省( Saskatchewan )三省,以及西北特區(Northwest Territories)、育空特區(Yukon)與努那福特區(Nunavut)三特區。
  2. 2.     本處收件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 9 時至下午 3 時 30 分﹙中午時間照常受理﹚,若於下午前來,請儘可能於下午 3 時前抵達,以便有充分時間填寫相關表格。
  3. 3.     居住大溫哥華地區的申請人,必須攜帶下列相關文件,親自前來本處辦理。如因行動不便,或居住大溫哥華以外地區,無法親自前來本處辦理者,得以書面授權委託他人或郵寄辦理。
  4. 4.     依我與加國卑詩省達成之互惠安排,凡持有我國核發正式有效之B類小型車、C類大貨車、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之駕駛執照達2年(含)以上,並已取得加國卑詩省之居留權,得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該省第5級(小型車)之普通駕駛執照。如申請人持有正式駕照不足2年,該省可免除其通過常識測驗及道路駕駛測驗之要求,發給申請人相當於第7級(小客車新手駕駛)卑詩省駕照,該類申請人仍須通過測試完成卑詩省漸進式考駕照制度,始可獲發第5級(小型車)之普通駕駛執照。
  5. 5.     倘申請人已參加卑詩省道路駕駛測驗未通過,則不適用該省免試換發駕照新規,仍須遵照卑詩省法規繼續參加道路駕駛測驗,至通過測驗後始得領取卑詩省駕照。
  6. 6.     我國駕照持有人雖可申換卑詩省駕照,但為確保行路安全及瞭解卑詩省交通規則與開車習慣,仍請申請人申辦前務必詳讀「卑詩保險公司(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, ICBC)」網站(www.icbc.com )「學習聰明駕駛」(Learn to Drive Smart)資訊。
  7. 7.     處理時間:親自來處申請者,於受理後3個工作日核發或拒件﹙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﹚;非親自來處申請者,於製作完成後郵寄回申請人,或通知前來取件。

應備文件:

申請人親自來處辦理者應備文件:

文件名稱

注意事項

1

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

2

申請人之中華民國駕照正本

3

申請人親自填寫、簽字的文件證明申請書

文件證明申請書 (C1C):

申請書亦可至本處當場填寫,一併送件

4

英文翻譯表格

填寫範例如後:

僅需勾選及填寫表格第1與第2部分,表格第3部分請留白,勿填寫與簽名。

5

行政規費

驗證費用加幣$18元乙份。

本處目前接受現金、郵局匯票(Money Order)、銀行匯票(Bank Draft)或銀行保付支票(Certified Check)。前述票據之受款人應載明TECO, Vancouver。

委託他人或郵寄辦理者應備文件:

文件名稱

注意事項

1

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

倘郵寄辦理,申請人護照可以影本替代

2

申請人之中華民國駕照正本

3

文件證明申請書正本

文件證明申請書 (C1C):

4

英文翻譯表格

填寫範例如後:

僅需勾選及填寫表格第1與第2部分,表格第3部分請留白,勿填寫與簽名。

5

行政規費

驗證費用加幣$18元乙份。

本處目前接受現金、郵局匯票(Money Order)、銀行匯票(Bank Draft)或銀行保付支票(Certified Check)。前述票據之受款人應載明TECO, Vancouver。

6

郵寄辦理者:必須另外檢附已付郵資之回郵信封

1. 信封上面請填妥申請人 (或收件人) 姓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。

2. 本處建議購買加拿大郵局Xpresspost信封。

3. 本處對於因郵遞所產生之任何毀損、遺失或延遲,概不負任何責任。(註:信封上若有郵件編號收執聯,敬請申請人自行撕下保管,以便日後追蹤)

7

委託他人辦理者:必須另外提出相關文件

1.代理人身分證件,如護照正本。

2.依公證法規定,必須另提出經「指定認證機構」(請詳附註) 認證申請人授權代理人辦理相關事項之授權書,該授權書將併申請案由本處收存。

註:「指定認證機構」定義:在本處轄區內,「指定認證機構」是指律師或其他具有公證人﹙Notary Public﹚資格人士;在本處轄區外的國外地區,是指中華民國駐在該地(國)的駐外機構;在國內,是指法院的公證人或具資格的民間公證人。

 

補充說明:

申請表格下載

以下表格皆已編印為PDF格式,以方便跨平台閱讀及列印。您的電腦中如尚未安裝Adobe Acrobat Reader,請下載並安裝該軟體。

建議您以下列方式下載:將滑鼠指標移到要下載的表格,右擊滑鼠(right click)後,瀏覽器將顯示跳出選單(pop-up menu),請選擇並左擊(left click)選單上之「另存目標」(Save Link Target As),再依據瀏覽器操作指示將表格儲存至您的電腦磁碟中。

文件證明申請書 (C1C):

英文翻譯表格:

本處地址、電話及電傳號碼

1. 倘親自申請,請直接到本處領務大廳櫃檯辦理,

地址為Suite 2200, 650 West Georgia Street Vancouver, BC V6B 4N7

2. 倘郵寄辦理,請將申請文件寄到:

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, Vancouver, 

Suite 2200, PO Box 11522 

650 West Georgia Street Vancouver, BC V6B 4N7

3. 本處電話: 604-689-4111 ;  電傳: 604-689-0101或604-688-0376

註:

向「卑詩保險公司(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, ICBC)」提出申請換發駕照:

1.     繳交經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中華民國駕照英譯本

2.     出示中華民國駕駛執照(B類小型車、C類大貨車、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)正本;

3.     繳交由我監理站核發之「駕照審查證明書(Ver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Driver’s License, VCDL)」

4.     繳交「卑詩保險公司」所要求之身分證明及居留證明文件

5.     規費:請洽「卑詩保險公司」

6.     繳交所持之中華民國駕駛執照,換發卑詩省駕駛執照

7.     本須知僅供參考,如有疑義或不全之處,仍依卑詩省之規定辦理;其他相關規定,請參考「卑詩保險公司」網站www.icbc.com,或電駕照服務專線:1-800-950-149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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